2026.08.20

115學年度第1學期校際選課作業相關規定

說明:
一、依本校「校際選課實施要點」辦理,如附件。
二、申請表下載:本校教務處網頁/快速連結/選課專區/校際選課;或單一入口網/教務資訊系統/下載區,外校生請以「訪客」進入。
三、辦理時程及選課說明:
(一)申請期間:自115年8月31日(星期一)至9月18日(星期五)止,逾期不予受理;期限內未繳回本校申請表正本,視同放棄選課。
(二)校際選課應下載填寫申請單,本校生需經校內核定後持單至他校辦理選課及繳費,經雙方學校核定後,於期限內繳回課教組,始完成選課。外校生亦請由所屬學校核定後,依申請單完成本校申請程序。
(三)本校生至他校選課,請自行留意開課學校課程資訊及申請期限;外校生至本校選課,請依本校當學期公告消息辦理。
(四)選課確認:本校生請自行至教務資訊系統/我的課程/學期選課資料項下查詢;外校生請自9月24日(星期四)起可至本校教務處網頁/訊息專區/最新消息項下查詢。
四、本校學生校際選課注意事項:
(一)依本要點規定,限本校當學期未開設之課程為原則。
(二)大學部學生不得超過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一;
研究生不得超過畢業應修學分數三分之一。各院系所業務承辦人須詳加審核註記並送請單位主管核章,始完成院系所之核定。
(三)衝堂各科目之成績均以零分計。
五、免學分費特色課程:本校與中正大學、嘉義大學、虎尾科技大學、南華大學、吳鳳科技大學、彰化師範大學共七校簽訂彰雲嘉大學校院聯盟跨校選課合作協議。本校大學日間部學生至該六所學校修大學部(不含進修部)或研究所課程,每學期兩門課程免繳學分費,但不包括教育學程、寒暑修、重修及延修等課程。
六、臺灣國立大學系統課程:自111學年度起本校學士班學生得至合作夥伴學校(請詳見臺灣國立大學系統網頁https://nust.edu.tw/)跨校選修通識課程、遠距課程及特色課程,每學期兩門課程免繳學分費,惟修習第三門課程(含以上)將按課程學分費較高之課程收費及跨校上修研究生課程並無優惠,仍需繳交該校學分費。前述不含進修學士班、在職專班、教育學程、暑期課程、暑修、重修、延修及研究所課程之學分。
七、本訊息將發送電子郵件公告全校學生週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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